民族貿易政策
日期:2018-03-21 11:46:11
摘自《中國人民銀行、國家民委關于繼續對民族貿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生產貸款實行優惠利率的通知》(銀發〔2011〕171號)
繼續對民族貿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生產貸款實行優惠利率。“十二五”期間,人民銀行、國家民委、財政部將積極研究對民族貿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生產貸款貼息的新辦法。新辦法出臺前,農業發展銀行,各國有商業銀行、城市商業銀行、農村信用社繼續對民貿民品企業的流動資金貸款利率實行比一年期貸款基準利率低2.88個百分點的優惠政策,優惠貸款利率不得上浮,從2011年1月1日起執行。優惠利率貸款發放范圍、貸款申請、優惠利率管理、利率補貼程序等事宜仍殷實《中國人民銀行關于民族貿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生產貸款利率事宜的通知》(銀發〔2009〕68號)和國家民委《關于下達“十一五”期間全國少數民族特需商品定點生產企業動態調整及企業更名名單的通知》(民委經濟發〔2009〕359號)執行。